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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把九二訓練手槍一上市,大家都非常感興趣,並且有很多人詢問生產銷售的「駿安科技」。

「這把訓練手槍有沒有違法、被沒收之虞?」

「沒有!保證合法!」

駿安科技想以這篇文章聲明立場。

 

駿安科技從1988年就成立到現在,每一件商品都經過嚴格的品質控管與檢驗,眾多公家單位認可品質進而採購。經過多次詢問、確定,才讓商品公開銷售。

 

這把九二訓練手槍使用二氧化碳氣瓶,當初為了訓練使用,所以設計擊發手感擬真,但沒有底火、膛線,而且使用特製子彈球,規格合法,而且獲得眾多公家機關賞識,採購作為訓練教材,所以,購買這把訓練槍防身,是合法的!

附上法源依據如下,大家能放心購買!

 

**個人、店家防身,保證合法,切勿惡意傷害、恐嚇他人!

 

歡迎保全、軍警業團購,同業經銷。

轟動武林的熱門開箱文:我怎麼會帶這盒東西開箱?


駿安科技官方臉書,聲明全文如下。

攜帶92訓練手槍是否合法和被警察臨檢時是否會觸法或被沒收??

 

很高興各位對本公司的92訓練手槍的喜愛並踴躍留言詢問,在這之中我司也發覺各位對於攜帶92訓練手槍是否合法和被警察臨檢時是否會觸法或被沒收的疑問。

因此本公司特別調閱警政署公告 –玩具槍(含漆彈槍)解除管制最新消息- 空氣動力式之各式玩具槍枝,只要不具殺傷力者,即使外型、材質與真槍類似,民眾可合法買賣持有,並無違法之虞;民眾無需擔心權益受損,反而更可放心合法利用不具殺傷力之各式空氣動力式玩具槍枝。請詳閱下方圖文說明:

 

(對於當被警察臨檢時若持有92訓練手槍是否會觸法或被沒收的疑問),我司查閱所有地方法院有關於92訓練槍的相關的裁定文件,如下:105年度士秩字第23號、103年度北秩字第74號、104年度北秩字第85號、105年度北秩字第23號、105年度中秩字第41號、105年度中秩字第49號、105年度雄秩字第21號。

 

上述地方法院裁定文中載述: 警察經被移送人同意後搜索其包包及在車內發現攜帶“無殺傷力之空氣玩具槍枝或類似真槍之玩具槍枝”雖因為其它事故被依涉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規定移送。但經各地方法院裁定未見被移送人有公然上膛或在公眾場合使用玩具槍射擊造成驚擾公共秩序或他人安寧之行為,更無其他證據證明被移送人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之規定,被移送人自不應處罰或沒收。

 

但是在查閱105年度中秩字第34號地方法院裁定則有不同,因被移送人涉有其它糾紛事件,且氣憤難平下公然取出車上備有的92訓練手槍並且上膛指向證人。經地方法院裁定被移送人有妨害安寧秩序及有公共安全之虞甚明,被移送人以上開所辯,難謂有正當理由。 被移送人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之規定,事實明確,應予處罰新台幣壹萬元之罰款。

 

依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一般的攜帶持有92訓練防暴槍做為防身備用,於法令允許及不妨害安寧秩序之範圍內使用92訓練防暴槍沒有違法之虞。

 

但暴力、威脅、強迫他人人身安全下、違反法令允許及妨害安寧秩序之範圍內造成有公共安全之虞或有其他不法行為之狀況下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之規定被處罰其個人行為。

 

本公司產品的主旨為個人防身,希望各位愛好者保持理智並合法使用。

如有問題歡迎來電(02)239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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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粉絲團:駿安科技Jiun An Tech.

官網:駿安科技有限公司

價格:15000元

配備:訓練槍、彈匣、子彈、氣瓶,軍規蒐藏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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